为促进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升“泰州建造”品牌含金量和影响力,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方面,《实施意见》提出:
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示范基地和项目建设,形成规模化的装配式产业链。
房屋建筑在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方案中明确采用装配式建造比例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满足装配式建筑技术条件的,应当带头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大力推行住房设计、施工、装修一体化,并将成品房装修工程纳入质量监督范围。
到2022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40%,累计培育12个装配式示范基地和20个装配式示范项目。
对使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房地产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且工程完成标准层一层以上,可以向主管部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
对荣获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的,由市政府给予每个示范基地5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荣获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的工程,由市政府给予建设单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扶持;各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配套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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