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发布通知,明确2020年目标任务及相关保障措施。
通知明确,2020年,济宁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政府投资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全市新建中小学、幼儿园采用钢结构装配式技术建造;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叠合楼板、预制内墙板。此外,在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的比例方面,任城区、兖州区、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太白湖新区不低于25%,其余县市不低于15%。
在优惠扶持上,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且达到山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建设项目,其外墙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商品住宅装配式项目,各预付节点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下调10%;装配式建筑项目质量保证金计取基数可以扣除预制构件价值部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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