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2021年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2021年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
琼建科函〔2022〕95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有关单位咨询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2021年修订版)》(以下简称“2021版计算规则”)执行时间和具体条款内容。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执行时间
2022年10月1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必须按2021版计算规则执行。
二、有关条文解释
(一)“2021版计算规则”的“可拆底模钢筋桁架楼承板”是指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中,将钢筋桁架和底模板通过专用扣件连接的一种组合楼板。其底模板材质不受限制,由企业根据具体项目实际综合考虑技术经济可行性予以合理选用。
“可拆底模钢筋桁架楼承板”应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应将工厂化生产、标准化预制、机械化组装的钢筋桁架与底模板等共同形成的成品运输至施工现场进行铺设装配。不得将分别生产制作的钢筋桁架与底模板运输至施工现场之后再在施工作业面上进行组装,应在工厂完成由钢筋桁架与底模板等共同组合形成的成品。
2.施工现场无需采用传统脚手架方式支模,底模板及临时支撑可高效快拆,并符合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
3.底模板可多次重复使用、可回收,满足板底平整度及免抹灰要求,优先选用绿色、环保材料。
(二)当采用免拆水泥基底板的钢筋桁架楼承板,作为结构构件的组成部分时,且符合“2021版计算规则”的2.2①条的规定,可计入A1c面积。如果仅是施工用模板,则不得计入A1c面积。
三、加强项目监管
市县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我省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和“2021版计算规则”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大力推进装配式建造方式,加大对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的检查执法力度,切实做到装配式建筑“应做尽做”,严厉打击各种弄虚作假的“装配式”施工作业,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构件作为装配式建筑构件予以认可,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稳步提升装配式建筑装配率。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