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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2021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印发

2021-04-15

2021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 2021 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建节科函〔2021〕28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提升建筑能效和建设科技创新水平,大力推动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90%以上。


---新开工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


---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5%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建筑节能


1.继续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75%和公共建筑65%节能标准,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2.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3.因地制宜推进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二)绿色建筑


1.继续认真贯彻《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推动市、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落地实施。


3.推进落实《石家庄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完成阶段性目标。


4.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绿色建筑监管和验收工作,鼓励各县(市、区)推动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落地。


5.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做好市级管理、评价和监督等相关工作。


(三)装配式建筑


1.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石政规〔2018〕5号)等文件要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2.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加大项目建设力度,鼓励项目规模化建设装配式建筑,不断提高我市装配式建筑占比。


3.新培育1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4.严格依据国家或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评价,适时组织省、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召开技术研讨会,进一步提升我市装配式建筑评审水平和执行技术标准质量。


(四)建设科技


加强科技成果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建设;配合省住建厅抓好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钢筋与混凝土技术、钢结构技术及抗震、加固与监测技术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 10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监督管理。开晨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专项抽查,强化行业监督管理,通过月报、季报等多种方式,对各县(市、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排名。


(二)落实资金奖励。落实省、市专项资金奖补政策,充分发挥奖补示范作用,重点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高星级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基地建设等。


(三)组织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升行业人员专业素质水平。


(四)加强舆论宣传。加强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支持政策、技术标准等内容的宣传,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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